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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dhash.cc发布时间:2024-11-10 12:26:46 点击量:
12月22日,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其中提到,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。征求意见稿还提出,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强制对战。
同时,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、首次充值、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。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、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。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,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,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,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。
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方面,草案征求意见稿称,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,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。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垄断行为的,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。
未成年人保护方面,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,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、时长;(二)对容易导致沉迷的、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,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;(三)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,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,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;(四)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、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,以及陪练、代玩等第三方服务;(五)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;(六)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;(七)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;(八)不得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。
防沉迷制度上,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,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,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、功能或者规则,提供面向用户的防沉迷举报受理服务,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哈希游戏